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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醛为“第一类致癌物质”


作者:北京格知阁炭雕网 时间:2008-07-18

国际癌症研究机构(IARC)已经于2004年将甲醛上升为第一类致癌物质。这个结论是来自10个国家的26位科学家对甲醛现有的致癌证据进行评价后得出的。他们认为,以前的结论———2A类致癌物质(很可能对人致癌)基于较少数量的研究,但新近对接触甲醛人员的研究资料已经增加了这方面的证据。专家组认为,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甲醛可引起人类的鼻咽癌、鼻腔癌和鼻窦癌,并有证据证明甲醛可引发白血病。
  专家指出,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、肺功能异常、肝功能异常、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。当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达到0.12.0毫克,50%的正常人能闻到气味;达到2.05.0毫克,眼睛、气管将受到强烈刺激,出现打喷嚏、咳嗽等症状;达到10毫克以上,呼吸困难;达到50毫克以上,会引发肺炎等危重疾病,甚至导致死亡。
  值得关注的是,研究表明,室内甲醛的释放期一般为315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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